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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8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部署和学校实际,现就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范围

1.高校教师(实验)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

2.党务政工系列: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

3.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

4.其他专技:高、中、初级

二、评审办法

1.本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党务政工师系列中初级职务由学校在岗位职数内自主评审;

2.党务政工系列高级职务、其他系列各级职称由学校负责组织推荐评审;

3.中小学教师系列各级职称,由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在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数(推荐比例)开展相关工作。

4.绿色通道、直接认定中初级职称等工作,按人社厅、教育厅等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评审标准

1.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评审,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实施细则》以及省教育厅、人社厅其他文件的有关条款执行

其中,《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和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实施细则》(附件4),已通过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省教育厅专家组审核,正按程序行文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待印发。各单位可按附件3和附件4开展推荐工作。

2.党务政工系列按照《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四、学院(单位)推荐指标

(一)高校教师系列

2021年高校教师系列各级职称,不设学院推荐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党务政工系列

中、初级符合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

额定中小学副高级职称推荐指标2个(附);中初级符合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

(四)其他专技高校教师实验系列

学校额定其他专技职称推荐指标1,实验系列高级和其他专技副高级职称推荐指标共计2个,由校外专家推荐或评审(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获校外专家推荐的,由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中初级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程序

按《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申报材料

(一)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见附件1)

1.《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A3单页、单面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盖章、公示并留存)。

2.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交学院进行公示,复印件材料由学院负责进行核实、核对核验无误后由核验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没有审核人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支撑材料按照要求整理整齐,零散材料不予接收。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由学院汇总上报)。同级、同类型条件下有2名以上申报人的,应体现排名先后(含中级评审,不含中级认定)。

4.《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1份)。

(二)党务政工系列

按照《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见附件2)进行准备,参照高校教师(实验)系列推荐程序进行评议、推荐等工作。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其他专技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材料,由学校(单位)组织推荐。

、时间安排

(一)学院(单位)考评组考评、推荐、公示等

今年职评工作程序更加复杂、审核更加严格,同时主管部门对职称评审提出新的要求,请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评审文件、通知等,落实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相关要求。

各学院组织开展材料核验、资格审查、考公示、推荐工作1124前将推荐结果职称工作办公室(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公示时,学院应公示推荐排名、申报材料原件、简明情况登记表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或有异议但经查证不属实),报送推荐报告并备案专家组成员。

按省人社厅通知要求,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落实审核责任。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多途径、多渠道核验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公示有异议无法排除或无法核实材料真实性的,不得同意使用;未经核验的材料,不得私自加盖公章。

(二)报送外审代表作材料

具体事宜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三)预计报送材料时间

1.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中职称、党务政工系列中初级职务、“以考代评”人员,报送时间截止到1125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称有关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12月2(以实际进展情况为准)

2.其它参评人员按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报送材料

、收费标准

评审费和代表作鉴定费按照《淮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缴费费用由申报人按职改办通知要求直接缴学校行对公账户,缴费回执单交职称工作办公室汇总,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由学校职称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申报材料

附件2: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附件3: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4::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实施细则

附件5: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6: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