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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在学期间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学校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参评对象
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遵照《淮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办法(修订)》(校研字【2020】28号)文件执行。
四、基本程序
1.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供成绩单、支撑材料复印件等。
2. 各学院制定评选细则,开展本单位评选工作,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
3. 研究生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4. 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
五、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汇总表(附件1,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
2.《淮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
3.《淮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
4.成绩单、支撑材料复印件等(1份,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
5. 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
电子版材料: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汇总表(EXCEL)
六、时间安排
各学院须将本单位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材料汇总,于 11月26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
七、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研究生的教育与管理。
2. 各学院的评选工作应严格遵照相关文件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保证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有效。
3. 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4.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同时申请。
5.参评论文须正式见刊,论文的录用通知、清样等均不予计算。
6.各学院应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作为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首要标准,对不满足条件者实行“一票否决”。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乔洁 联系电话:0561-380408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