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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教育厅开展2021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55号)”文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学科范围: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后者不属于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项目范围而属于人文社科其他相关基金资助项目范围。
2.“古籍”的时代下限目前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即最迟至清朝末年。民国及以下年代的著作不属于古籍的范围。
3.古籍的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外国人著述的整理研究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4.所申报的项目一般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省教育厅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
5.已在他处获得立项和科研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以免重复立项。
二、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资助金额1万元,已获其他渠道立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本项目。
2.除整理方式为影印的古籍项目外,须提供一份样稿,篇幅在一张A4纸之内。
3.我校申报名额为2项,若超出限项,校内先遴选。
三、其他事项
请申报教师于2021年9月27日12:00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报送至行政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hbsdsk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书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研究部
安徽文献整理与研究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