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开
关于做好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维修改造项目的管理,规范维修改造项目的立项、预算,提高维修改造项目的投资效益,现将做好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本部门的设施使用状况和发展需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充分考虑预算项目的实际执行能力,提出需要维修或改造的项目。经学校批准后,统筹安排2017年度的维修改造项目。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是指预算金额超过1万元(含),在校内的各类公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上进行的,以改善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以及为改善环境、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所新增的工程项目,包括:
(一)室内一般土建维修改造工程。
(二)室内外水、电、气等维修改造工程。
(三)房屋屋面、外立面,场地,道路,管道,围墙等室外维修改造工程。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7年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增强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请表。如未按期申报的,将视为无维修改造需求,除突发情况及不可预见外,学校原则上将不再安排新增维修改造项目。
1、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教学、教辅、科研、实验、学生和教职工活动、行政办公用房等确需维修的项目进行申报。
2、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对全校绿化改造、给排水、配电设施、学生生活设施等确需维修的项目进行申报。
3、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广场、道路、围墙、教工生活区公共部分等确需维修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申报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时,需简要说明维修改造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内容及要求、经费概算等内容,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后勤管理处(同时从OA系统提交电子版)。
(三)各单位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汇总,并请有关专家论证,报学校研究批准后确定,列入2017年度财务预算,根据2017年维修改造总体安排和经费落实情况分步实施。未申报并列入财务预算的,除突发安全事故的排危抢险以及水电气应急抢修工程项目外,2017年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维修改造项目。
(四)如因上级下达的计划、国家有关政策、学校事业计划调整等原因,影响到学校年度维修改造计划项目的执行,后勤管理处将根据学校要求对年度项目计划提出调整意见,报学校批准。
(五)各单位在2016年11月15日前将“淮北师范大学2017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后勤管理处。
淮北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