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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廉洁纪律的通知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将“两节”期间廉洁纪律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和党员以及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
2、严禁利用公款和财政性资金购买赠送商业预付卡、月饼等各种礼品礼金;严禁各种形式的“酒桌办公”和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各种形式的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组织和参加违反有关规定自发成立的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任何形式的违规违纪行为。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今年开展的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把抓好“两节”期间纪律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以上率下,以实际行动树新风、扬正气,守纪律、讲规矩。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单位落实本通知精神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的顶风违纪行为和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和现象的单位及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淮北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5、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对“两节”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和现象的反映举报。举报电话:3803252;举报邮箱:jwhbsd@126.com。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