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举办全校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中发〔2017〕28号)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定于近期举办全校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处级干部
二、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三、培训班开班时间: 12月17日(星期日)上午8:30
四、培训地点: 行政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培训要求:
1.集中精力,自觉加强学习。参训学员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立足岗位,理论联系实际。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当前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紧密联系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和事业发展实际,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如何发挥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强管理,严格遵守纪律。参训学员要合理安排培训学习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培训期间不准请假。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