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栏目
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学位办〔2021〕3号)和《淮北师范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现就我校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总结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我校参与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如下:
(一)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学、软件工程、中国史;
(二)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教育。
二、工作要求
1.学位授权点自评总结报告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完成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撰写提纲和抽评要素编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的撰写是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后,根据自我评估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对学位授权点进行全面总结,分为以下三个部分: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持续改进计划。
总结报告的各项内容应反映本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阶段5年内的真实情况,统计时间以自评阶段笫5年12月底(即2024年12月底)为截止时间。总结报告应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总结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与本学位点相关,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跨学院的学位授权点自评总结报告由牵头学院负责,其他相关学院须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共同完成。各参评点名单、报告(式样及要求)以及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2. 撰写《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重要环节之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须按年度在学校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编制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确保内容符合实际、数据真实准确。
3. 编制《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反映各学位授权点的基本状态信息,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徽省学位办通知要求(时间另行通知),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人科学、规范地完成填报工作。
4.教育行政部门抽评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完成后,将由安徽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抽评工作,抽评是根据《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主要从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和人才培养两方面进行评价,以人才培养为重点评价材料,包括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参评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基本状态信息表》《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及连续5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自评专家意见和改进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还可以直接调取其他自我评估材料。各相关学院务必做好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配合安徽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
三、相关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2024年11月1日前 | 提交《总结报告》(初稿)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 相关学院 |
2024年11月15日前 | 组织专家对《总结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 | 研究生院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再次提交《总结报告》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 相关学院 |
2024年12月15日前 | 1.研究生院再次组织对《总结报告》进行评审,并反馈评审意见。 2.各相关学院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4年度)》,并准备第二次《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相关材料。 | 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 |
2025年1月5日前 | 1.各相关学院提交最终版《总结报告》(电子稿、纸质稿)至研究生院,纸质稿(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至研究生院。 2.各相关学院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4年度)》初稿。 | 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 |
2025年1-2月 | 1.完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2.准备第二次《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相关材料。 | 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 |
2025年3月底前 | 按照上级通知,在系统上第二次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并上报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的相关材料(包括自我评估结果、《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专家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学位授权点连续5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等等)。 | 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 |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位授权点是加强学科建设与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相关学院须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自评总结工作。
(二)查找问题,确保实效。自我评估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相关学院须积极配合、统筹各种资源做好评估工作,确保自我评估达到预期效果,为后期整改提供依据。
(三)科学客观,严格规范。各相关学院须认真、准确、规范撰写有关材料,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学校将对材料作假等违反评估纪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孙雪芹; 电话:0561-3804086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点名单及学院
附件2: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和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式样及要求)
附件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式样及要求)
附件4:《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写提纲(2024年度)
附件5:学术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模板
附件6: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模板
附件7: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版)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