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淮北师范大学!

关于推荐“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论文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文社科处 发布时间:2017-06-30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为提高我国教育科学研究水平,鼓励教育实证研究,依据《加强教育实证研究,促进研究范式转型的华东师大行动宣言》,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决定设立“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现推荐“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参评论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本届评奖按照申报成果类别分设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学位论文奖。

2. 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奖金1万元,每届评选10名;优秀学位论文奖奖金1万元,每届评选10名。奖金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睿易教育实证研究专项基金提供。

二、评奖范围与要求

3. 本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奖给近三年来(2014-2016)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的优秀教育研究论文,学位论文奖奖给今年(2017)已经通过答辩的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成果作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 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应为实证研究成果,基本要求是:第一,客观,研究基于确凿的事实和证据;第二,量化,通过科学的设计和合理方法的运用,获得对事物特征和变化的“度”的把握;第三,有定论,具有确切的发现或结论;第四,可检验,可以重复研究过程,验证结果的可靠性。

三、评审程序

5. 单位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两类成果各不超过10项,其中本单位的成果不超过50%

6. 公开评审。经过成果推选、初评、复评及评审专家委员会终评等程序,评出优秀学术论文10篇,优秀学位论文10篇。

7. 优秀成果奖于今年11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实证研究论坛”上发布。

四、申报办法

8. 请申报人员填写《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推荐表》、《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位论文奖推荐表》,推荐表请从http://feer.ecnu.edu.cn/网站下载

报送形式:以纸质+电子版形式报送。推荐表和论文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办公室(行政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hbsdskc@126.com

9.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7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人文社科处

201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