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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4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省教育厅下达《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号】,对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题验收等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方式。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均需通过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其中,重大项目要举行会议验收并要求项目主持人进行现场答辩接受评议。
    2.结题验收时间。项目结题验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每年6月15日前受理结题验收材料申报,6月30日前进行专家结题验收。
    3.结题验收材料。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合同书(重大项目)、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采纳证明。
    4.结题验收结果及其应用。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年度项目到期验收结题率高于90%且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比例高于40%的单位,省教育厅将适当增加其下一年度申报指标限额;项目结题验收结题率低于90%或者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比例高于10%的,省教育厅将视情减少其下一年度申报指标限额,同时,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作撤项和相应处理。
    二、其他事项
    1.对历年来到期未结题项目进行清理,2015年增加一次结题验收,时间定为2015年4月份。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以上要求,于2015年4月25日前上报相关结题验收材料。
    2.2015年,启用新版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结题报告书,请在附件或人文社科处下载中心下载。
    3.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研究;请承担课题的教师尽快准备材料,做好结题工作。
    4.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一份(《结题验收报告书》后附项目成果,装订在一起);电子材料请发送至社科处邮箱:hbsdskc@126.com。重点项目(包括基地重点)结项请填好经费使用情况,并签字盖章;基地项目结项材料请先报送相关基地,待鉴定合格并盖章后,按照上述要求将材料报送社科处;省教育厅科研处审核意见一栏,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信息填写完整。
    注:附件2一览表中的课题为省教育厅结项系统中显示未结项课题。
 
 
 
 
人文社科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