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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青年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5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我校青年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即日起开始启动,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具体如下:
    一、2014年度校青年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中期检查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青年科研项目资助办法》有关规定,对2014年度立项的校青年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将《淮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与有关成果复印件一并装订一份,单位审查后于2015年6月10日前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
    按校青年科研项目管理规定,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该项目的第二批拔款,并追回第一批拔款,二年内停止其他任何项目的申报;等额扣除该单位2015年度新项目的申报指标。
    二、2013年度及以前校青年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结题验收
    1、申请验收和鉴定的成果必须标注“淮北师范大学青年科研项目资助”。
    2、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淮北师范大学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的内容,对申报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在《淮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总结报告》结项审定意见栏内签署结项意见。
    3、对于应结项的青年科研项目,若不能按期结题,由学院负责人批准报人文社科处审批,审批同意后可延期1年,已延期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对没有正当理由不予结题的,停止该项目后续经费资助,而且不予受理其它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
    4、对不宜公开出版或发表但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确认成果质量比较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价值的研究成果,经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结项。
    5、请项目负责人将《淮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装订一份,由学院审查后于2015年6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406室; 联系电话: 3803050。
 
 
人文社科处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