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栏目
淮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从教满三十年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师范大学从教满三十年认定和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21〕26号)精神,现开展从教满三十年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截止时间定为2022年7月31日,由于暑假期间,相关材料收集完备,以学院为单位盖章确认后,扫描成PDF文件,先行发送至人事处工作人员QQ邮箱(42967792@qq.com),以便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纸质材料8月23日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415)。往年认定过的教师,勿重复认定。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人事科吴老师,联系电话3801056。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淮北师范大学从教满三十年认定和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淮北师范大学从教三十年教师申报表
附件3.淮北师范大学从教三十年教师汇总表
淮北师范大学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