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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轮岗位晋级摸底统计的通知
各单位:
为提高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使教师在教学、教辅岗位上更好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四轮岗位晋级摸底统计工作,现就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学校事业编制内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高校教师和其他系列(指工程实验技术、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医疗卫生、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推荐数(比例)
1.三级至七级教师岗聘用基本条件,按照《淮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八级至十二级教师岗聘用基本条件,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2.三级至七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基本条件,按照《淮北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中小学系列参照执行;八级至十二级教师岗聘用基本条件,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入校工作未满三年或职称晋升后聘任未满三年者,不得参加岗位晋级;未正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认定、转评),但聘任在相应岗位的,不得参加岗位晋级,不计入晋级基数;若学院(单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控制目标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控。
4.申报所用成果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成果和任职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本轮各级、各单位岗位晋级推荐数(比例),由学校另行研究确定。
三、资格初审
1.4月2日前各单位制定七级以下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并将符合晋升条件(三、五、六、八、九、十一级)的申报人员统计表(《淮北师范大学第四轮岗位晋级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人事处。
2.人事处自4月8日起对七级以上申报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计入学院基数。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近两年受到学校党纪或政纪处分者,本轮暂停申报。
3.机关教辅单位申报人员归口到各学院申报。
联系人:任建华 联系电话:3801056
2021年3月24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