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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第三批赴宿州市挂职干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工作安排,为建立校地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拟在全校干部教师中选拔赴宿州市挂职锻炼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年龄40周岁以下;副处以上职务、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综合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有科技创新成果的人选优先考虑,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挂职方向:主要为宿州市市直综合部门、县区、园区或企事业单位的副职或助理。
三、挂职时间:1年。
四、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5月25日。
五、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的方式。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挂职人员登记表发送至组织部OA系统信箱。
联系电话:3803263。
特此通知。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