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淮北师范大学!

关于做好第四轮专业技术主体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7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各学院:

聘期考核是综合评价教职工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工作,其结果是续聘、解聘和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用的基础。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22〕24号规定,现就做好第专业技术主体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第四轮专业技术主体岗位聘任教师(含人事代理)。

、考核时段

20211月1日-202312月31日。

、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核准教师聘期考核结果,仲裁教职工复议申请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学院教师含机关单位按学科归口人员的聘期考核及考核结果报送等工作。


、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重点考核教师在聘期内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岗位职责履责情况其中二至七级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对应职责见《淮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22〕24号);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对应职责由各学院自行制定。业绩认定有效时间为2021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新进(含协议工资或年薪制)人员按照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目标任务进行聘期考核。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按原聘岗位等级进行考核;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办理转岗的,参考原岗位工作业绩按现聘岗位进行考核;“双肩挑”人员教学工作量减免参照《淮北师范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21]60号)执行,科研业绩要求不减免。

教师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学院党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师德师风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考核的基本要求将师德师风考核和思想政治考察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全过程。

、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完成对应岗位的聘期业绩指标,且表现突出,可评定为优秀。

(二)完成对应岗位的聘期业绩指标,可评定为合格。

(三)部分完成对应岗位的聘期业绩指标,且完成情况有一定差距,应认定为基本合格。

(四)距离完成对应岗位的聘期业绩指标有较大差距、教学工作量不能达到学院规定要求(访学、进修、培训、组织派遣、产假等原因除外)或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经学校认定,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全局性工作差错及其他对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认定为不合格。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聘期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1.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在课堂教学或校园内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

4.其他经所在单位考核工作组或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合格的。

、时间安排

(一)2024115所涉教职工本人对聘期内工作进行梳理下载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第专业技术主体岗位聘用考核表》(附件1)并打印。

(二)2024219—3月1日:各工作组接收考核材料并予以审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聘期考核总结报告、淮北师范大学第专业技术主体岗位聘用考核表》(七级岗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淮北师范大学第轮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报送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202434—3月15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核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文公布。

、工作要求

各单位考核工作组成员应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考核,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第四轮专业技术主体岗位聘用考核表.doc

         2、 淮北师范大学专技主岗聘期考核申报汇总表.xls



 

淮北师范大学

20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