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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淮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1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上半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在我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继续由申请人任教学院负责核查。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认定过程中,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系统对接,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准入查询状态不为“正常”的不可认定通过。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 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 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进行体检并合格。我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在淮北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 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 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申请认定程序
(一)第一阶段:申请人向学院报名
申请人在5月14日17:00前,填写《2024年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至学院,由学院审核后于5月24日17:00前汇总提报至人事处师资科。
(二)第二阶段:申请人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5月15日起至5月24日17:00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附件4:2024年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第三阶段: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各学院于5月24日17:00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并于测试结束后由专家组长在《教育教学测评表》(附件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填写成绩。
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外,其他人员(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均须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测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每个学科组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3人以上组成。
(四)第四阶段: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人事处现场确认并提交
申请人在6月5日08:30--17:00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基本材料包括: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须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教学测评表原件。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由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即校教务处开具近3年内承担两个学期教学任务的证明材料)。
(7)我校指定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时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
(10)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其中一张由申请人贴在《体检表》相应的照片栏,另一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五)第五阶段: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
学校召开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认定。
四、时间安排
5月14日17:00前:申请人向学院报名。
5月15日起至5月24日17:00前: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完成网上注册报名。
5月24日17:00前:各学院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月24日17:00前: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及管理人员按学科归口到学院,由学院将《2024年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Excel汇总电子版报送至邮箱:913350589@qq.com、《2024年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汇总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5室),逾期不再受理。
6月5日08:30--17:00: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并进行现场确认(行政楼415室,申请人可提前准备好材料委托其他教师代为确认)。
6月6日—6月30日:校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认定,并进行校内公示。
五、有关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张松颜 周 锟
联系电话:0561--3801056 0561-3803218
附件:
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