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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34 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5年以来(含2015年)立项、到期尚未结题的省级、校级项目,今年必须全部结题,不结题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如项目负责人已调离我校,其所主持的项目由学院委托他人代结,否则做撤项处理,检查验收省级和校级项目名单具体见附件2和附件3。
本次验收省级课程类项目和非课程类项目。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年度项目检查分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省级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省级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校级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材料上传
1.非课程类项目
(1)属于结题验收的请上传结题报告,申请延期的请按要求上传延期报告(项目实施周期只能申请延期一次,已经延期的不能再延期,只能结题,否则做撤项处理)。
(2)教研项目结题使用附件3模板,其他质量工程项目(非课程类)使用附件1模板结题。
(3)非课程类质量工程中期检查的请上传进展报告。
2.课程类项目
检查形式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课程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到期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验收结果给予“建议延期”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仍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做撒项处理。
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表1 四类课程项目检查验收标准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检查分类 | 检查验收方式 | 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 检查验收材料要求 |
1 |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线上课程等 | 2019年之前延期项目和2019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 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 项目结题验收以课程应用为导向,必须在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或者国内外主流网络课程平台上线运营。结题验收标准如下: ①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评为“优秀”: a) 已入选国家级课程的项目; b) 已入选安徽省推荐申报国家级课程的项目; ②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评为“良好”: 符合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审核标准(指各项指标均满足“安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要求)且上线运营成果显著的项目; ③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评为“合格”: 基本符合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审核标准(指至少学习总人次、视频时长、教学周期数三项指标满足“安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2018版)”要求)的项目; ④不满足以上3点要求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不符合以上3点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 ⑤已申请延期过的项目如果仍未达到前3条验收标准,将视为“撤项”。 |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①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 ②《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4)(需加盖平台公章;如在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开设且完成2个完整教学周期的课程无需提供,将由平台统一公示课程运营情况;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符合“优秀”标准的课程无需提供); ③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延期报告(附件5)。 |
202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 高校自查教育厅核查 | 阶段检查以督促项目建设及运营为目的,具体检查标准如下: ①已完成全部课程拍摄并在相关平台开课的项目评为“优秀”; ②已完成部分课程拍摄并上线运营项目评为“合格”; ③不符合以上2点要求的评为“建议整改”。 | 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①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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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师范课 | 2020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
高校自查教育厅对结果认定 | 2020年立项的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项目此次进行阶段检查,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建议整改”等自查结论。 结题验收将于2022年进行,标准按照2019年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结题验收要求执行,请提前做好准备。 | 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①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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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之前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 按照立项当年申报指南中的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同意延期”等自查结论。 |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①结题报告(附件1) | |||
3 |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含混合式课程) | 2020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 高校检查教育厅对结果认定 |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对照国家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进行建设,强调利用开放式课程教育平台优质课程资源及学校自建资源,及校级网络教学平台及智慧教学工具,实施翻转课堂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项目鼓励教师利用以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资源,鼓励高校和企业共同开发建设体现科技进步、社会生产与职业需求的微视频;依托网络平台,利用视频资源开展翻转课堂;线上学习数据,包括学生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学习各种课程相关资源数据;线下互动数据,利用智慧教学工具,记录课堂教学过程中互动教学数据,包括签到、讨论等。 阶段检查标准如下: ①已开展线上学习并实施翻转课堂教学的项目评为“优秀”; ②已开展线上学习但未实施线下互动教学或者未开展线上学习但已实施线下互动教学的项目评为“良好”或者“合格”; ③不符合以上2点要求的评为“建议整改” | 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①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
2015-2019年立项且未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 结题验收按照立项当年申报指南中的《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 “合格”、“同意延期”等自查结论。 |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①结题报告(附件1) | |||
4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 2015-2019年立项且未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 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 参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求制定专家网络评审标准,对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充分考虑网络使用用户的评价。 项目视频资源内容应重点介绍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环境、实验内容、实验要求、实验方法、实验步骤、实验注意事项等;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应依托网络平台,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具体结题验收标准如下: ①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评为“优秀”: a)已入选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 b)已入选安徽省推荐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 ②不满足第1点要求的项目根据专家网络评审结果给予“良好”、“合格”、“建议延期”等; ③建设未完成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专家意见建议延期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 |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①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 ②《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6)(需学校教务处盖章;表中需明确提供项目平台链接且保证链接畅通,以便专家评审,否则建议专家直接给予“建议延期”;符合"优秀"标准的课程无需提供) |
2019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 高校自评教育厅认定 | 阶段检查以督促项目建设及运营为目的,建议检查标准如下: 已完成项目内容建设并提供网络教学服务的项目评为"优秀" 其他项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给予"良好"、"合格"、"建议整改"等. | 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①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
四、检查验收方式
1.单位自查
有关单位组织各项目组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及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审核。
2.学校初审
学校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给出每个项目执行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同意延期、E档建议整改、F档撤项)。
3.省级检查
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依托质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委托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网络函审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3月7日8:00起登录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填报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学校填报系统将于3月14日14:00关闭,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及时填报,学院负责人截止3月14日16:00审核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年度检查验收项目无需报送项目纸质材料,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上传校级质量工程管理系统,支撑材料作为附件上传(PDF或者word)。教材类只需上传结题报告,已出版教材在规定时间交到教研科,如由申请延期的请上传延期报告。上传材料请仔细检查是否能正确,因个人原因造成报告和附件无法查看或者不正确的影响评审的将按不合格处理。
请从学校主页登录质量工程管理系统或者输入网址登录(http://202.38.95.115/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0373)。
六、优秀成果报送
1.教学名师:成果体现方式为“名师讲堂”,精选其主讲课程中的一节或多节内容,进行讲课、说课或评课制作成录像,由学校审核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2.教坛新秀:成果体现方式为“精彩一课”,精选其主讲课程中的一节或多节内容,进行讲课或说课制作成录像,由学校审核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3.教学成果奖:成果体现形式为教学成果的推广事例、省内外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等,突出较高理论水平、较强借鉴和推广价值。
4.其他项目成果以项目建设任务书制定的达成目标形式展示。
各学院择优推荐至少1项成果进行报送,成果发送教务处OA,时间截止3月17日下午15点。
校级质量工程验收执行省级质量工程验收要求。
未尽事项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03);电话:3802246
附件
1.2022年应检查、验收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非课程类)一览表
2.2022年应检查、验收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课程类)一览表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