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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5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见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申报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协作共享、分类探索的建设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虚拟教研室试点将重点在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等方面进行建设。具体建设要求参照10号文。

    三、申报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初评,每个学院限报1项。申报学院须有已获批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课程”。

    2.优先鼓励申报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此次教育厅给予我校的申报额度为1个虚拟教研室试点。

    3.其他条件参照10号文。

    四、评选办法

    学校将组织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各学院申报试点上报后将进行形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试点方可进入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年8月27日将《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403)电子版发送雷新强OA。

    请仔细阅读10号文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如问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

    电话:3802246,邮箱:lxq@chnu.edu.cn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皖教秘高〔2021〕8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申报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