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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申报程序
1.请有意向的老师根据拟申报项目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3)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请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2:00,请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OA邮箱,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楼206室)。
三、有关说明
1.本项目面向普通本科院校,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我校候选人申报材料经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后,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上报至省教育厅,并由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
2. 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联系人:李鑫
电 话:3803342、13965884046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科学研究部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