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栏目
关于选派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高校参加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国(境)外各合作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现已开始2017年度春季学生赴国(境)外参加交流学习的报名工作。本次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2017年2月或3月入学。学生交流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由合作高校出具书面材料加以证明,课程学分由我校按照《淮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校教字[2011]38号,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予以认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二、三年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含信息学院学生)
二、国(境)外友好学校合作项目
1、马来西亚
博特拉大学(3.5+0.5/3+1联合培养项目)
北方大学(3.5+0.5/3+1联合培养项目)
注:具体专业及课程信息请自行登录对方高校的网站查询
2、台湾地区
世新大学(3.5+0.5联合培养项目)
朝阳科技大学(3.5+0.5联合培养项目)
中华大学(3.5+0.5联合培养项目)
修平科技大学(3.5+0.5联合培养项目)
台湾师范大学(3.5+0.5联合培养项目)
此项目无英语语言要求。参加交流学习学生赴台时间为2017年2月—2017年7月,具体报名信息见附件或自行登录对方高校的网站查询。本次赴台交流名额暂定为6—8人。
具体合作项目所涉及专业等详情,请浏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147/Index.aspx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请有意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同学仔细了解相关项目的详细情况,报名前要与家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商量,征得家人明确同意和支持后方可报名。请仔细查阅对方学校是否有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若无一致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不得填报。
报名时请下载相关表格(见附件1、2),认真填写,连同本人历年成绩单,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交教务处验审。教务处审查完毕转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学校选审委员会审批,确定参加研修项目学生名单。(注:报名时只需提交附件1、2以及历年成绩单)
请各学院分管对外交流负责人会同辅导员老师及时将此报名信息通知到全体学生,并按照《淮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审查与材料报送工作,将通过学院审查学生的报名材料于11月9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均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3803342
教务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6、 台湾师范大学访问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