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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明祥和廉洁过好节日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和纠正“四风”,确保我校廉洁文明、节俭祥和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春节期间,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和教职工,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
二、元旦、春节期间,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各种形式的福利;严禁各种形式的“酒桌办公”和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利用公款和财政性资金购买赠送商业预付卡等各种礼品礼金;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并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组织和参加违反有关规定自发成立的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认真执行有关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制度等规定。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任何形式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党员领导干部在节俭文明廉洁过好节日上,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坚持良好风尚,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四、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对节俭文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要求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行为和现象,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强化执纪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把通知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过一个务实节俭、文明廉洁、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