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
项目编号:HBSD-201607001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7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8月6日
评标专家名单: 杨雷 黄勇 宋万干 陈忠 陈伟 李群 张启航
第一包(学生一食堂)
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润博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合肥市霍山路合肥高校学生公寓小区第二综合楼一楼
中标(成交)备选人名称:南京梅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备选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集庆路123号永丰大厦401室
第二包(学生二食堂)
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李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66号安然绿洲花园南园5幢1101室
中标(成交)备选人名称:南京梅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备选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集庆路123号永丰大厦401室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行政办公楼420房间。联系电话:0561-380214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北师范大学纪委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1-380122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淮北师范大学
201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