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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基于OBE教学质量保障及改进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4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淮北师范大学基于OBE教学质量保障及改进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北师范大学基于OBE教学质量保障及改进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ZB20231092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112

开标日期:2023年1123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奇观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00.00元)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5号楼19层1912-2

 

招标人名称:淮北师范大学

 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561-3802006

招标代理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

项目负责人:张春梅、彭健、代煜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43、18556525266

公示期:2023年1123日至2023年1127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1801室,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43、18556525266。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公示自动转为中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的80%,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贰万元,工程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肆万元,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40.00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