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
淮北师范大学基于OBE教学质量保障及改进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淮北师范大学基于OBE教学质量保障及改进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北师范大学基于OBE教学质量保障及改进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ZB20231092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日
开标日期:2023年11月23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奇观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00.00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5号楼19层1912-2
招标人名称:淮北师范大学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61-3802006
招标代理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室
项目负责人:张春梅、彭健、代煜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43、18556525266
公示期: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43、18556525266。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公示自动转为中标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的80%,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贰万元,工程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肆万元,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40.00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