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
关于组织2019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行字【2018】56号),为有效管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现组织2019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报废工作,对仪器设备进行清查,组织鉴定小组对拟报废的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其中单价1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鉴定小组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人员参加,且需单独形成技术鉴定报告。
2、按照购置先后顺序填写“淮北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类仪器设备报废申报表”(附件1)和“淮北师范大学低值耐用类仪器设备报废申报表”(附件2)。
3、请将报废申报表于5月10日之前,通过OA系统以公文形式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贾继红,电话3803665。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