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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离退教职工住房清查登记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11-14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校行字2018[34]号)文件精神,学校进行房屋清查工作,在职教职工住房信息登记已完成。现需对离退教职工住房信息进行上门登记工作,请各位离退教职工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住房基本信息的登记工作,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对房产清查工作带来的不便,请广大离退教职工给予充分谅解和支持。各相关单位今后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履职尽责,确保年度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