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
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高知公寓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高知公寓绿化工程(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淮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皖发改社会函 ﹝2010﹞330号);
1.4 招标人:淮北师范大学;
1.5 项目业主:淮北师范大学;
1.6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合理价格竞争法<方法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高知公寓绿化工程(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24023-2 。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24023-2001 。
2.5 建设地点: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高知公寓绿化工程,滨湖校区滨湖校区高知公寓位于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校园内(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占地约245亩,其中绿化用地约100亩。
2.7 合同估算价:6640281.92元。
2.8 计划工期:790日历天(栽植期60日历天,养护期7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施工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或景观或园艺或市政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的,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岗位,如果合同中不能反映相关评审因素的,应另行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2 月 2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办事指南栏目。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4009980000(非项目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开标二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淮北师范大学
地 址: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北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刘灿、张子珍
电 话:0561-380214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李志军、杨文杰
电 话:15956965867、13033001037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 7 楼
电 话: 0561-3198613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4009980000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 4009980000)。
9.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本项目采用未加密的电子标书文件作为加密电子标书解密不成功的补救,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标书电子光盘一份(与加密的电子标书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相关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加密电子标书和未加密电子标书均无法被系统导入,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10.2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 √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农行:6228403177010367860;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
建行:6232811670000002628;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5747;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工商银行:1305016138000518961;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