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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房屋三年期租赁经营权拍租公告(二次)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3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房屋三年期租赁

经营权拍租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HBCQ-2024-057

淮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淮北市金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拥有的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房屋三年期租赁经营权(二次)以拍卖(中拍平台)的方式公开拍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

标的

标的位置

建筑结构

所在层数

面积约(㎡)

参考价

(三年租金总额)

承租期限

竞拍

保证金

履约

保证金

备注

1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超市三年期租赁经营权

相山校区学生三食堂三楼

框架结构

3

450

297

3

10

10

提供水、电、网络接口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淮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外租赁经营。

三、标的经营权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安徽省金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皖金和房估字(2024F026 号),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出租方的确认。

四、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商贸公司或具有商贸经营业务的其它公司,有不少于2家正在经营且面积不低于400m2的超市;以上标的不面向自然人和各种形式的联合体。

(二)承租方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劳务、安全责任、人身伤害、劳务纠纷等法律和民事责任。

(三)承租方须依法依规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超市(日用品)范围以外的其它业务,包括文印、通信服务、日用品维修、食品加工制作、眼镜、理发、洗衣、洗鞋等。

(四)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稳定等管理规定,承担出租方安排的勤工俭学、扶贫济困、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房租、水电费和履约保证金。

1、房租缴纳:第一年房租,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按拍租成交年租金标准);第二年、第三年房租为第一年、第二年合同期满前10日内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淮北师范大学;账号:176706411279;开户行:淮北中行东区支行),承租方因违约或因违规提前解除合同,房租不退。

2、水电费:水、电费按市供价收取,承租方一季度缴纳一次,租期最后一个季度,在履约保证金退还前缴纳;

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淮北师范大学;账号:176706411279;开户行:淮北中行东区支行)。承租方因违约或因违规提前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因承租方原因自愿提前退出经营的,房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租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否则一卡通营业款不予结算。

(六)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顾客出售自制预充值卡(券)。

(七)拍租标的承租期限为三年,本次拍租标的金额为三年期租金总额。

(八)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出租方和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拍租标的,按现状由出租方负责,拍卖公司协助移交,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拍租成交价款。承租方缴清所有款项后,出租方应及时予以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十)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租赁房屋用途的要求,不得对租赁房屋结构进行改变,不得破坏、损毁已有设备设施。如需装修,需经出租方同意。装修应做到美观、大方、耐用、规范,水电管道须按出租方要求标准设置。不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和改扩建,避免破坏房屋结构和原有装饰。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其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一)承租方配备的员工,应报出租方备案。

(十二)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物业管理、一卡通维护等相关费用。

(十三)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四)承租方经营过程中,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或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乱涨价、停止服务,以及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导致重大舆情,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不续签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另外: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出租方亦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不续签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五)承租方竞得标的后须向委托人淮北师范大学交纳租房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其它需要履行的义务,一月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十六)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淮北师范大学对房屋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经营。

(十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十八)拍租成交后,承租方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后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全额缴至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1305016109024976696;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十九)本次拍租标的均有原租赁人,有竞拍资格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须办理相关手续,方视为有效)。

(二十)租赁期限:老租户自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第二天起计;新租户自交付房屋后起计。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911日。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493日—2024911日;

(二)答疑时间:202496日上午900时在淮北市金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911日下午16:30时止,报名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520

    (二)拍卖时间:2024912日 上午9:00时;

(三)拍卖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竞价厅(中拍平台)

八、竞买人须知

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911日下午16:30前持下列文件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20室办理有关手续: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有关手续时,需要在2024910日前提供不少于2家正在经营,且面积不低于400m2的超市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经拍卖公司审核由委托方确认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交纳竞买标的对应的竞拍保证金。(账户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1305016109024976696;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三)逾期交纳竞拍保证金的,将不具备竞拍资格。

九、联系单位、方式及联系地址:

淮北师范大学  周威威    联系电话:0561-3802006   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

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61-3116430   淮北市人民路199号五楼

淮北市金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宋先生  联系电话:0561388511118156110733  淮北市相山北路56号三楼

 

                                   淮北师范大学

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

淮北市金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93

附件: 附件3退还保证金声明函.doc 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承诺函.doc 附件5竞买须知.doc 竞买人登记表(公共资源).doc 附件1房屋租赁合同模板.doc 附件8竞买资格受理审查表.doc 网络公告.docx 附件6网络竞价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