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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06 点击数: 字体:【小】 【大】
各相关单位: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6-2018年三年滚动项目的通知》(皖教秘财〔2015〕185号)精神,(见附件1),现将我校2016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2.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
3.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以上项目由学校自行遴选立项,项目经费列入学校预算,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主要支持年轻教师开展科研工作。
2.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此类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3.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此类项目旨在培育提升高校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通过协同创新,实现高校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申报重大项目要有教授职称且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鼓励高校、企业和产业联盟围绕我省或地方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创新和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重大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博士立项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团队倾斜。
三、申报限额情况
1.我校重点和重大项目的申报名额基数为23项,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的申报基数为25项。
2.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3. 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以及2016年度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立项项目主持者,本次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四、其它注意事项
1. 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2016年的1月1日起算。
2.请申报人下载201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电子版不需教师本人上传。
3.对于申报重大或重点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速将申报书的合作单位所在活页盖上对方单位公章(非院系章),未盖对方单位公章仅口头报科技处将视为无效合作,不参与校内遴选。
4.申请书第九项第1条中的所在单位审查意见由所在院系提供,科技处审核。第八项2个专家推荐意见也请在电子版本中填写完整的推荐人姓名等信息。
五、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于下面时间截止前安排好申报遴选事宜,具体为:
1. 11月13日,各单位将项目申报书样本一式一份报送到科技处,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清单(附件3)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2. 11月14日至11月23日,项目评审和推荐。
3. 11月24日至11月30日,项目立项公示,申请书提交。各类别项目须提交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装订和电子申请书,相关重要附件材料也须电子化。
4. 11月30日,上报教育厅。
六、联系方式
电 话:3803235
附件:
科技处
2015年11月6日